幽默感
今天看电视时,我发现儿子居然说得出每位体育明星的名字,甚至连他们的家庭生活也知之甚详,便跟他开玩笑:“请问迈克尔·乔丹的电话是多少?”儿子居然反问:“对不起,爸爸!我不知道,但打听很久了。你知道吗?快告诉我!”我大笑了起来,惊讶地发现,儿子居然有了幽默感。
在许多国家里,有幽默感是对人极高的赞赏。幽默是智慧的火花,是瞬间的灵思。幽默的语言可能化解尴尬的场面,也可能于谈笑间有警示的作用,更可能作为不露声色的自卫与反击。换句话说,幽默是巧妙解决问题的法宝。
譬如在某国家的议会里,曾发生过议员之间争斗的事,有人提议入场者应该把拐杖挂在门口。议长觉得左右为难,若是表决,无论结果如何,总是不愉快的。于是他急中生智,笑着说:“如果为了防止不正当的动作,就须把拐杖挂在会场门口,那嘴也该挂在门口,手脚也该摆在保管处。”引得全场大笑,提议者也在一笑之间摆脱了尴尬的处境。
譬如伏尔泰总是赞赏某人的作品,而那个人却总是刻薄地批评伏尔泰,当有人向伏尔泰说出这件事时,他只是一笑:“我们双方都弄错了!”不过短短几个字,就用幽默化解了尴尬的场面,又做了有力的反击。
但是我必须强调,幽默并不是讽刺,它或许带有温和的嘲讽,却不刺伤人;它可能是以别人和自己为幽默对象,在这当中,便显示了幽默者与被幽默者的胸襟与自信。
我曾经看过一个秃头者,在别人对他的头发幽默时,他当场变了脸。这一方面可能因为对方的幽默不得体,刺伤了他,更可能是因为他原本为秃头而感到自卑。相反地,我也见过一位秃头的报纸主编,当别人笑称他聪明透顶时,他居然笑着回答:“你小观我也,我早就聪明‘绝顶’了!”你想,若不是他有相当的自信,又怎么可能接着别人的话,幽自己一默呢?
所以,越是开放而富裕的社会,人们越富有幽默感。看来,一个幽默者最重要的条件是拥有完满健全的人格。
1.联系上下文,写出下列词语的意思。A.批评家不给歌德让路并说:“我从来不给蠢货让路。”歌德说:“我恰好相反。” |
B.牛顿请朋友吃饭时去工作,回来时朋友已经吃完,他看到骨头说:“原来我已经吃过了。” |
C.陈毅看书的时候,母亲送来馒头,他看书入神竟然蘸着墨水吃起来,被母亲发现后笑称自己肚子里的墨水太少。 |
D.蔺相如对秦王说:“这块璧有点小毛病,不容易瞧出来,我指给您看看。” |
十根手指
我的十根手指,由指甲、指肉、指神经等组成,这真是“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”。
它们待我是极好的,勤劳能干,贴心懂事。全身上下,它们是最忙碌的:脸脏了,它们拿毛巾擦,天天如此,不厌其烦,使得我的脸蛋干净整洁;肚子饿了,它们就去淘米、洗菜、生火;香喷喷的饭菜做好了,对嘴巴是个极大的诱惑,口水流得都有三千尺长了,手指却还在忙活着,它们既要招呼其他人,又要舀菜盛饭,好塞住着急的嘴巴;酒足饭饱,嘴巴、肚子都满足了,手指还要做家务,刷锅洗碗,分类叠放杂乱的东西,再拿湿毛巾擦桌子、椅子,而后操起扫把,像孙悟空抡金箍棒那样抡两圈,五根手指在上,五根手指在下,抓牢了,“刷刷”扫起来;头疼了,它们就揉揉;腿酸了,它们来捶捶。
我的手指如此好,从不索求东西,也不抱怨南北,总是默默无闻地奉献,可我却不明白它们的好。高兴的时候去玩一通,弄脏了它们,瞧它们可怜得——打扮了别人的体面,自己却落得灰头土脸的下场;生气的时候,握起双拳让它们互相残杀,任它们“鼻青脸肿”。
终于有一天,它们生病了,无力做任何事情,连拿杯子都是抖的。全身的器官,除了它们,其他都是被服侍惯了的主,自己都管不了,谁还会管它们。一天,两天……大家实在过不下去了,大声哭叫着。无奈,我只好暂时请了别的“手”来应急。
手指终究还是自己的好。请来的手指也勤快,也懂事,就是不合心,不懂我。要么菜里放的盐多了,要么饭煮得过烂了,再就是喝的水里糖放得少了。
我明白这十根手指的好了,希望它们快点好起来。
1.请从文章中找出下列词语的反义词。
老锁匠一生修锁无数,技艺高超,收费合理,深受人们的敬重。
老锁匠老了,为了不让他的技艺失传,他挑中了两个年轻人,准备将一身技艺传给他们。
一段时间以后,两个年轻人都学会了不少本领。但两个人中只有一个能得到真传,老锁匠决定让他们进行一次考试。
老锁匠准备了两个保险柜,让两个徒弟去打开,谁花的时间短,谁就是胜利者。结果大徒弟只用了不到10分钟就打开了保险柜,而二徒弟却用了半个小时。
老锁匠问大徒弟:“保险柜里有什么?”大徒弟眼中放光:“师傅,里面有很多钱,全是百元大钞。”问二徒弟同样的问题,二徒弟支吾了半天说:“师傅,我没看见里面有什么,您只让我打开锁,我就打开了锁。”
老锁匠微微一笑说:“其实,不管干什么行业都要讲一个‘信’字,尤其是我们这一行,要有职业道德。我收徒弟是要把他培养成一个技艺高超的锁匠,他必须做到心中只有锁而无其他,对钱财视而不见。否则,心有私念,稍有贪心,登门入室或打开保险柜取钱易如反掌,最终只能害人害己。我们修锁的人,每个人心上都要有一把不能打开的锁。”说完,他郑重宣布(大徒弟 二徒弟)为他的正式接班人。
1.给短文拟一个恰当的题目,写在文前的横线上。常与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。他的姿态可不如其他三指窈窕,都是直直落落的强硬的线条。他的工作虽不如大拇指吃力,却比大拇指复杂。拿笔的时候,全靠他推动笔杆;遇到危险的事,都要由他去试探或冒险;秽物、毒物、烈物,他接触的机会最多;刀伤、烫伤、轧伤、咬伤,他消受的机会最多。他具有大拇指所没有的“机敏”,打电话、扳枪机必须请他,打算盘、拧螺丝、解纽扣等,虽有大拇指相助,终是要他主干的。
——选自课文《手指》
1.这段话主要描述的是五指中的《手指》片段
大拇指在五指中,形状实在算不上美。身体矮而胖,头大而肥,构造简单,比人家少一个关节。但在五指中,却是最肯吃苦的。例如拉胡琴,总由其他四指按弦,却叫他相帮扶住琴身;水要喷出来,叫他死力抵住;血要流出来,叫他拼命按住;重东西要翻倒去,叫他用劲顶住;要读书了,叫他翻书页;要进门了,叫他揿电铃。讨巧的事,却轮不上他。例如招呼人,都由其他四指上前点头,他只能呆呆站在一旁;给人搔痒,人舒服后,感谢的是其他四指。
1.大拇指有什么作用?请用“ ”画出相关句子。A.其貌不扬 | B.养尊处优 | C.吃苦耐劳 | D.秀丽可爱 |
A.拟人 | B.比喻 | C.对比 | D.排比 |
小时候特别想不明白几件事
①雷锋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个抽象的名词,就是“好人好事”的意思。
②小孩子比大人怕烫得多,我觉得烫得不敢摸的东西,妈妈总是很轻易地拿起来。
③我从来不吃哥哥吃剩的东西,因为不卫生,但如果妈妈再咬过,我就认为卫生了,可以吃。
④据说屋子里面打伞不长个儿,我就从来不敢在屋里把伞打开。
⑤医院里到处是病菌,一张嘴就会有病菌飞到肚子里的,所以每回进了医院,我就老实了,一句话都不说,生怕病菌会飞进肚子里。
⑥为什么4+3=7,3+4还是等于7呢?看上去明明是两道不同的题呀!那时我三岁,我家人老是想教我学灵敏,我非常不合作,他们就经常恐吓。我往往刚背熟4+3=7,大人就一脸狡猾地看着我阴阴地笑,然后就说:“那3+4=?呢?”我一害怕就糊涂了,觉得大人那样的表情,就说明答案一定和4+3是不一样的。然后大人气急败坏,我又终于搞清楚3+4=7,但是大人又回到上面的表情,我就有如上面的思索,然后就又一次恶性循环……那时自己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可怜的小孩。
⑦小孩子是从妈妈的肚脐眼里还是胳肢窝里钻出来的?小时候我妈妈也说过我是从垃圾堆旁边捡来的。我就经常旁敲侧击地问姐姐,可气啊,她居然也这么说。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多年。后来我妈再说我是亲生的,我都不信了,最后倒是我妈先急了。
⑧小时候常听到“失眠”这个词,总理解为“湿眠”,也就是尿床的意思。
⑨小时候什么都不怕,就怕床底地下藏着台湾特务。
⑩小的时候生活条件不好,很爱吃松花蛋,也就是皮蛋,当头一次听说松花江的时候,羡慕得不得了,一心向往着漂满松花蛋的江面……真馋死了。
11我小时候特强壮,没有得过病、住过院什么的,后来我表姐住院开刀,我看了打麻醉的她耷拉了脑袋,羡慕地说:“生病真幸福啊,我连医院都没住过……连表姐都住了!”我妈妈就给我一个耳刮子……
12总是搞不清“生前”是啥意思,明明是死前嘛,呵呵……
花瓣飘香
我家门前有一丛月季,上面开满了红艳艳的花朵。一天清晨,我看到有个小女孩俯在花前,从花丛中小心地摘了一片带露水的花瓣,双手捧着,然后飞快地穿过田野,跑远了。
几天后的一个清晨,我又见到了那个小女孩在摘花瓣,就叫住了她。她拿着花瓣,有些不知所措,惶恐地望着我。
“为什么只摘花瓣呢 ?” 我轻轻地问。
摘花瓣做什么呀
“你爸爸呢?”
“爸爸在南沙当解放军。他常常来信叫我听妈妈的话,不要惹妈妈生气。”小女孩眼眶里闪动着泪花。
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。
第二天早晨,我从集市上买了两盆带着露水的月季花,一盆送给了小女孩,另一盆放在我母亲的阳台上。
1.给4、5、6、7自然段加上标点。童年的发现(节选)
又过了三四年,我上了六年级。老师开始给我们上生物课。有一次,年轻的女教师板着面孔一本正经讲人的起源,讲人的发育和进化。这时候,我清清楚楚听见老师说,有的科学家认为,母腹中的胎儿再现了从简单生命进化成人的过程。当时教室里安静得出奇,大家都默不作声。我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发现,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音。老师狠狠地瞪了我一眼。
“费奥多罗夫!……你笑什么?再笑就从教室里出去!”
“臭尔加·伊万诺夫娜,我……我想起了自己的发现……”
教室里一阵笑声。奥尔加·伊万诺夫娜气得脸色苍白,大步朝我走来。
“费奥多罗夫!……你立刻从教室里出去!……”
我的脸由于困窘和羞愧一下子涨得通红。这时候我才意识到,老师误解了我的笑声,以为我的笑不怀好意。幸亏她没有容我解释,不然的话,同学们听见我说自己三年前就发现了“进化论”,还不笑塌房顶!不过,被轰出教室,站在外面,我倒想出了一条自我安慰的理由,我明白了——世界上的重大发现,有时还会给人带来被驱逐和被迫害的风险。
1.“我”的脸涨得通红的原因是( )A.老师当着同学们的面把我轰出教室。 |
B.我为自己的发现兴奋得脸发红。 |
C.老师误解了我的笑声,以为我的笑不怀好意。 |
A.老师当着同学们的面把“我”轰出教室。 |
B.“我”为自己的发现兴奋地得脸儿发红。 |
C.“我”意识到老师误解了“我”的笑声,以为“我”笑得不怀好意。 |
手指(节选)
大拇指在五指中,形状实在算不上美。身材矮而胖,头大而肥,构造简单,比人家少一个关节。但在五指中,却是最肯吃苦的。例如拉胡琴,总由其他四指按弦,却叫他相帮扶住琴身;水要喷出来,叫他
常与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。他的姿态可不如其他三指窈窕,都是直直落落的强硬的线条。他的工作虽不如大拇指吃力,却比大拇指复杂。拿笔的时候,全靠他推动笔杆;遇到危险的事,都要他去试探或冒险;秽物、毒物、烈物,他接触的机会最多;刀伤、烫伤、轧伤、咬伤,他消受的机会最多。他具有大拇指所没有的“机敏”,打电话、扳枪机必须请他,打算盘、拧螺丝、解纽扣等,虽有大拇指相助,终是要他主干的。
1.选文第一自然段中,通过加点的三个词语,我们看到大拇指A.机敏 | B.力大无穷 | C.敢于探险 | D.不怕牺牲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