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居民用电使用“阶梯电价”与“分时电价”相结合的方式,阶梯电价按照年度电量为单位实施,分档电量和电价水平见表(1):
表(1)
分档
| 电量水平(度/户•年)
| 时段
| 电价水平(元/度)
|
第一档
| 0﹣3120(含)
| 峰时段
谷时段 | 0.617
0.307 |
第二档
| 3120﹣4800(含)
| 峰时段
谷时段 | 0.677
0.337 |
第三档
| 4800以上
| 峰时段
谷时段 | 0.977
0.487 |
表(2)
分档
| 峰时段用电量(度)
| 谷时段用电量(度)
|
第一档
| 2120
| 1000
|
第二档
| 280
| 100
|
如果一户的全年用电量为3500度,具体使用情况如表(2),那么这户的全年电费支出为:
0.617×2120+0.307×1000+0.677×280+0.337×100=1838.3(元)。
小明家2013年全年的用电情况如图所示,每个月的谷时段的用电量是峰时段用电量的
。
问:(1)小明家2013年全年用电量是多少度?
(2)小明家12月份的谷时段用电量为51度,那么小明家12月份的电费为多少?(结果精确到0.1)
(说明:每户每月的用电量进行累积,超过第一档使用量后的各月电费按第二档收费)